2008年6月1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十一版:民生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企业停产让员工学法 10万损失换法制意识
通讯员 张建中 汤秋生 本报记者 陈卓

  近段时间天气凉爽,正是不少企业抓紧生产的黄金时间。但前不久从事砖瓦生产的海宁某建材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建材公司)却“全线停火”。这样做不为别的,就是为给数百名工人上法制课。
  由头很简单:一名外来务工人员的家属因小事将人打伤被抓了。企业老总为了加强企业内部规章纪律和员工的法制意识,狠下决心停工两天学法。

  员工家属伤人,全员法制学习
  据了解,海宁的这家建材公司的员工大多来自外地,为了让他们食宿无忧,专心投入工作,企业对每位带家属的员工都安排了家庭套房。但这样一来,厂里便出现了一位员工上班,多位家属同住的现象。
  今年来海宁打工的四川人钟某到该企业后也分到家庭套房,他的儿子及儿子的女友褚某也常来居住。6月1日晚上6点多,褚某因鸡毛蒜皮的小事与也在该厂居住的孙某起了纠纷。钟某的儿子得知此事,便带上四五个亲戚为女友打抱不平,结果将孙某及前来劝架的其他人打伤、咬伤。现在,钟某的两个儿子都被治安拘留。
  整个案件过程中,虽然没有一个建材公司的员工参与,但公司仍觉得案件当事人与企业外来员工有着间接关联,而且时常居住在厂区,增强这些人员的法制观念已显得很有必要。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,该企业曾经有几个外来人员因为刑事犯罪被判刑,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熟练工,不能在生产线上工作,却只能蹲在班房里。发生了这次事件之后,企业主决定好好敲一下警钟,让全体员工停工两天,参加法制学习。

  停产损失巨大,引来众说纷纭
  只因个别员工家属伤人便要全体员工停工学法律,企业为此付出直接损失就是十多万元。消息传出后,引起了轩然大波。有人认为,这是老板防患于未然、关心职工全面发展的英明之举。也有人持不同看法:“你一个老板管得了那么多吗?停工培训两天就能奏效吗?”还有人指出,系统的法律学习不是一朝一夕可以成就的,关键是在平时做好普法,靠一时的上课突击,效果未必能达到。
  在这家公司里,来自贵州的胡朝春说,他们来浙江十几年,这还是第一次真正地参加法律知识培训。“我觉得很有必要。因为我们都是从大山沟里出来的,书读得少,平时也没机会接触到法律知识,所以法律意识很淡薄,有时遇点争执,真不知该怎么办。”
  “我们在外地打工不容易,如果不懂法律,就会把事情办糟……所以以后遇到争执,我会设法将大事情化小,小事化了,如果化不了,我会想到向单位反映或报警。”来自四川的周永章也这么认为。
  海宁丁桥派出所承担了这次企业法制讲座的主要任务。一名负责讲课的工作人员说:“对外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,能让他们懂法、知法和守法,同时这次学法也取得了一定效果,下面听讲的员工比学生都认真,提问题的劲也很足。”
  课后,不少员工表示两天时间太短,希望下次还有这样的机会。

  实现多年心愿,学法要成常态
  据悉,这次组织全员学法,既是因为有员工家属出了点事,也是公司多年来的一个心愿。“我们的员工多来自四川、贵州等地,他们学历不高,法律观念淡薄,平时又少有这样的机会,这次下定决心全员学法,虽然对生产有影响,但可以让我们的员工懂得怎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将来更好地工作,对我们来说也是‘磨刀不误砍柴功’!当然,这只是一个开始,今后我们还会进一步加强,让员工在平时就能多接触法律。”企业相关负责人说,他们需要相对稳定的生产人员。一些外来务工者经过几年的培养成为企业生产尖子或熟练技工,本来正是他们发挥本领为企业做出贡献的时候,却有人因为犯罪无法从事生产,为此企业不得不再去招募新的试用工人,这样企业损失是十分严重的。“人才流失会让一个有活力的企业破败,十多万的直接经济损失对于人才流失所造成的损失只是一个小数目。”